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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拨物资直接使用如何做会计处理?

编辑:芜湖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5-25

答:对于调拨物资直接使用的会计处理,小编认为,其方法可以参考总分司与分公司之间调拨的情形:

如果是总分司与分公司之间调拨,其会计处理如下:

1、总公司

借:应收账款

贷:其他业务收入-材料销售收入

贷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-销项税

结转成本时:

借:其他业务支出

贷:原材料

2、分公司:

借:原材料
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-进项税

贷: 应付账款

应收账款表示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被购买单位所占用的资金。企业应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以弥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,保证企业持续经营;对于被拖欠的应收账款应采取措施,组织催收;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,凡符合坏账条件的,应在取得有关证明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,作坏账损失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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