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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估材料账务处理

编辑:芜湖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8-07-10

暂估材料的账务处理方法

甲公司月末有一批材料发票未到,暂时按估价计入成本(采用实际价格计算成本),次月该项材料的发票收到,但是与估算的成本价格不同,请问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?

暂估材料正确的账务处理为:

(1)月末按材料的暂估价入账:

借:原材料

贷:应付账款--暂估应付账款

(2)下月初,用红字冲回:

借:原材料

贷:应付账款--暂估应付账款

(3)实际结算凭证到达:

借:原材料

应交税费-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
贷:银行存款(应付账款)

并且根据新价格计算应该计入成本的金额,将其与原转入成本的差额进行处理:

借: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、管理费用

贷:原材料(红字或蓝字)

【问】购进了一批钢材,但发票未取得.此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,当以后拿到发票时又如何处理?

【答】暂估入库时:

借:原材料

贷:应付账款--入库未达账款

拿到发票时,首先冲回已经暂估入库的原材料:

借:原材料(红字)

贷:应付账款--入库未达账款(红字)

然后,再根据发票金额入账:

借:原材料

应交税费--增值税(进项)

贷:应付账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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